关于2012年高职校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
全体教师:
关于2012年高职校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始,详情见常州市教育局网发通知,希相关老师认真阅读文件精神,积极申报。
党政办
2012-6-18
附:市局通知
关于报送2012年常州市市属有关高职校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
来源:人事处 编辑日期:2012-6-15 15:21:36
各有关高职校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〔2012〕9号),结合常州市市属有关高职校实际,现就报送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高校讲师和实验师资格条件按《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(苏职称〔2012〕9号)文件要求执行。
二、材料要求
1.评审材料按《常州市市属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》(见附件1)准备,复印件须加盖公章。
2.各校要严格审核评审材料,确保材料真实、准确、规范、齐全。
3.各类表格见附件2
三、报送时间
各校6月25日前将《申报人员名册》电子稿寄至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,邮箱:jyjshy@czedu.gov.cn。7月16日—7月17日将评审材料送至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,联系人:李志岗,联系电话:****9733(小灵通)。
四、评审费
按苏价费函〔2002〕62号、苏财综〔2002〕61号文的精神,高校讲师职务评审费每人为200元,评审费6月25日-27日交市教育局计财处。
附件1:“常州市市属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”和“各类表格”到局网通知里下载。
文件网址:
特注:研究生三年可直接认定“中级”
研究生、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
来源:人事处 编辑日期:2009-10-22 13:41:22 点击数: 106
一、 文件依据
人事部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》(人职发[90]4号)和常州市人事局《关于印发< 常州市2005年职称工作要点>的通知》(常人发[2005]46号)。
二、 范围对象
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、考核合格的人员。
(1)博士学位毕业,可直接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;
(2)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(36个月),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;在就读硕士研究生前已取得"助理级"专业技术资格,或已有两年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,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,可定为"中级"专业技术资格;
(3)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,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;
(4)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,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;
(5)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,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。
三、报送材料
(一)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一式二份;
(二)毕业证书、教师资格证原件、复印件;继续教育证书;
(三)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(办理证书用)。
四、办理程序
(一)单位考核。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职业道德、业务能力考核;
(二)主管部门、辖市区人事部门和社会化评审代理机构核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;
(三)市职称办核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;
(四)市职称办统一对资格证书进行编号、打印。
五、办理时限
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材料齐全的,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
六、责任部门
常州市人事局职称处(市职称办)
联系电话:****1918,****1919
注:1. 高校、中职系列均可;
2. 需要公共科目证书, 不需要计算机证书